章丘区钢筋加工棚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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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山东省《关于调整重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1、房屋 钢混结构:主体承重为钢结构或砼结构,主要指框架结构的大跨度厂房或多层楼房。 750-1100元/㎡ 附属物中的简易棚、屋补偿标准为 100元/平方米。 建筑正规的大门参照房屋结构套用补偿标准。 全封闭的前出厦按建筑面积的 80%计算,有柱子未封闭的前出厦按建筑面积的40%计算。

2、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们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本批复自2013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月31日。

3、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赞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规定执行。

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于2008年9月26日发布,针对济南、济宁、德州市的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

5、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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